牧者心聲 –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日

牧者心聲

衛理公會傳教士薛大衛博士(Dr. David Seamands)為憤怒下了這樣的定義:“憤怒是神放在人心內的一種情感。憤怒與我們本能裡面是非之心息息相關,它是神的設計,用來達到一些有建設性的屬靈目標。一個不能對邪惡感到憤恨的人,也就是一個對良善不感興趣的人。假如你不能恨惡虛假的話,你是否真的有喜愛正義的心也就非常值得懷疑了。” 我喜歡這個定義。 它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什麼是正義的憤怒。 聖經告訴我們關於耶穌的憤怒。 “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,憂愁他們的心剛硬,就對那人說:「伸出手來!」他把手一伸,手就復了原。”(馬可福音3:5) 耶穌生氣是因為群眾對這位殘障人士抱著鐵石的心腸。他們剛硬的心實在是無可救藥。當我們向罪惡的行為生氣時,這種憤怒是正常的。每當神的榮耀受到虧損,我們應該會感到傷心,甚至會感到憤怒。